為充分發揮光伏扶貧項目效益,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經石城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將2023年第三批光伏扶貧項目收益資金945.7萬元按各村脫貧戶、監測戶數量下達各鄉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資金列為村集體經濟收入。
二、資金使用管理請按照《石城縣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調整光伏扶貧收益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石精扶字〔2020〕23號)有關規定執行。收益資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崗位安置、產業發展獎勵、鄉風文明獎勵補助、愛心超市建設、村莊環境整治、村級小型公益性等方面支出,其中村級公益性崗位工資支出占比不再設比例要求。
三、各鄉鎮、縣城市社區管委會要加強光伏扶貧收益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嚴禁截留、擠占、挪用,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高效。光伏扶貧收益資金要實行專賬管理,專人負責,專款專用,要嚴格按照國家財經法律法規進行規范核算,對資金使用不規范的村將調減下批次光伏扶貧項目收益資金分配額度。縣鄉村振興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要強化光伏扶貧項目收益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協調解決。
附件:石城縣2023年第三批光伏扶貧項目收益資金分配明細表

石城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12月5日
石鞏固成果字〔2023〕44號石城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下達2023年第三批光伏扶貧項目收益資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