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省外來贛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應在單位試用考核的基礎上,由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確認申請,提交下列確認材料:
(1)《省外來贛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申報表》;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
(4)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5)《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或《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表》、資格審批機關公布結果的相關文件;
(6)依法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一份,由我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加具業務專用章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原件一份。通過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安置的人員還須提交省、設區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稱)部門的調令和行政介紹信(省、設區市級軍轉辦開具的安置通知)復印件一份。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省外來贛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暫行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12〕41號)